江西俊鑫煜加油站有限公司南昌縣八一鄉新武路南段加油站改建項目安全條件評價報告
評價報告名稱 | 江西俊鑫煜加油站有限公司南昌縣八一鄉新武路南段加油站改建項目 安全條件評價報告 | |||||
項目 簡介 | 江西俊鑫煜加油站有限公司原名為南昌縣慶豐加油站,該公司于2023年09月05日將企業名稱由南昌縣慶豐加油站變更為江西俊鑫煜加油站有限公司,經營場所為江西省南昌市南昌縣八一鄉謝埠橋頭,2025年3月26日將法定代表人由熊小牛變更為陳聘望,企業類型由個體工商戶變更為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投資或控股),營業執照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為91360121MACWHXK40X。該加油站現有4個SF臥式埋地儲罐(2個30m30#柴油儲罐,1個30m392#汽油儲罐,1個30m395#汽油儲罐),總容積為120m3,折算后容積為90m3,屬于三級加油站。該站于2025年06月09日變更取得南昌市應急管理局的《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編號:36010013202500018,有效期為2023年09月15日至2026年09月14日,法定代表人為陳聘望,經營方式為加油站,許可范圍為汽油、柴油。該站于2025年07月10日變更取得南昌市商務局的《成品油零售經營批準證書》,證號:油零售證書第洪商0115號,有效期為2025年03月14日至2030年03月13日。該企業于2023年10月18日取得南昌市應急管理局的《安全生產標準化三級企業證書(危險化學品)》,證書編號:洪AQBWHⅢ202300042,有效期至2026年10月。 江西俊鑫煜加油站有限公司于2025年09月04日取得南昌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備案登記的江西俊鑫煜加油站有限公司南昌縣八一鄉新武路南段加油站改建項目的《江西省企業投資項目備案通知憑證》,項目代碼為2509-360121-04-05-975969;由北京慎恒工程設計有限公司出具總平面布置圖,由江西俊鑫煜加油站有限公司投資改建。該項目在《江西省企業投資項目備案登記信息表》上的建設內容為:南昌縣八一鄉新坊村江西俊鑫煜加油站有限公司占地面積為1540平方米,營業用房50平方米,輔助用房245平方米,罩棚面積200平方米,油罐4個,總容量120立方米,加油機三臺6槍,配套服務設施(該加油站屬原已有加油站,已取得成品油建設內容及經營許可證等相關證件,因加油站建成20多年,設施老舊需設備更新,所以加油站需要改建。《江西省企業投資項目備案登記信息表》上的改建內容為:1.水泥路面加高比馬路高30公分。2.四根立柱加高重新裝修。3.罩棚拆除重建。4.營業用房拆除重建。5.輔助用房拆除重建。6.四周圍墻拆除重建。7.增加一臺雙槍加油機。8.重新鋪設加油機管道。9.新增4臺120千瓦充電樁。實際上該加油站決定輔助用房暫不拆除重建,擬拆除東面圍墻,其他三面圍墻暫不拆除重建,本次改建具體內容主要有:1.水泥路面加高比馬路高30公分。2.四根立柱加高重新裝修。3.罩棚拆除重建。4.營業用房拆除重建。5.三面圍墻拆除重建。6.增加一臺雙槍加油機。7.重新鋪設加油機管道。8.新增4臺120千瓦充電樁,配套新增1臺630KVA箱式變壓器為充電樁供電。該加油站改建后的油罐總容積不變,為120m3,折算后容積為90m3,依據《汽車加油加氣加氫站技術標準》GB50156-2021加油站等級劃分規定,該加油站改建后等級不變,仍為三級加油站。 | |||||
評價 人員 | 姓 名 | 專 業 | 職業資格證書號 | 從業信息識別卡編號 | ||
項目負責人 | 吳小勇 | 自動化 | S011035000110202001293 | 040560 | ||
項目組成員 | 吳小勇 | 自動化 | S011035000110202001293 | 040560 | ||
劉良將 | 安全工程 | S011032000110203000723 | 040951 | |||
邱國強 | 電氣 | S011035000110201000597 | 022186 | |||
李云松 | 化工工藝 | 0800000000204031 | 007035 | |||
徐志平 | 化工機械 | S011032000110203000975 | 040952 | |||
報告編制人 | 吳小勇 | 自動化 | S011035000110202001293 | 040560 | ||
報告審核人 | 王東平 | 化工機械 | S011035000110202001266 | 040978 | ||
過程控制負責人 | 劉求學 | 化學工藝 | S011044000110192002758 | 036807 | ||
技術負責人 | 李佐仁 | 化工工藝 | S011035000110201000578 | 034397 | ||
評價 結論 | 1危險、有害因素辨識結果 安全評價組在對江西俊鑫煜加油站有限公司南昌縣八一鄉新武路南段加油站改建項目的建設工程資料進行分析和對類比工程進行調研的基礎上,通過危險、危害因素分析,得出如下結論: 1)江西俊鑫煜加油站有限公司南昌縣八一鄉新武路南段加油站改建項目屬于改建項目,項目位于江西省南昌市南昌縣八一鄉謝埠橋頭;本次改建項目擬將站內水泥路面加高比馬路高30公分、四根立柱加高重新裝修、罩棚拆除重建、營業用房拆除重建、東面圍墻拆除重建、擬增加一臺雙槍加油機、擬重新鋪設加油機管道、擬新增4臺120千瓦充電樁,配套新增1臺630KVA箱式變壓器為充電樁供電。該站改建后的油罐總容積不變,為120m3,折算后容積為90m3,依據《汽車加油加氣加氫站技術標準》GB50156-2021加油站等級劃分規定,該站改建后等級不變,仍為三級加油站。 2)該項目經營、儲存危險化學品(汽油和柴油成品油),根據《危險化學品目錄(2015 版)》,汽油、柴油均列入《危險化學品目錄(2015版)》中,屬于危險化學品;在《危險貨物品名表》GB12268-2025中,汽油、柴油均列為第三類易燃液體。經營、儲存過程中不涉及劇毒化學品、高毒物品、易制毒化學品、監控化學品、易制爆化學品。所經營儲存的汽油屬于中度危害物質(Ⅲ類)、柴油屬于輕度危害物質(Ⅳ類)。經營、儲存過程中采用的設備及工藝不屬于淘汰落后設備及工藝、不涉及危險化工工藝。汽油屬于重點監控的危險化學品,也列入了首批特別管控危險化學品中。 3)項目主要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 ①主要有火災、爆炸、中毒和窒息、車輛傷害、電氣傷害、坍塌,其次為高處墜落、物體打擊、機械傷害、其他傷害、噪聲和灼燙; ②自然災害如雷擊、暴雨等。 其主要事故類型為:火災和其他爆炸。而導致上述事故發生的因素有: 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不安全的環境因素、管理的缺陷。 4)根據《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關于印發<涉及危險化學品安全風險的行業品種目錄>的通知》(安委〔2016〕7 號),該站所涉及的危險化學品為“零售業”中的危險化學品汽油、柴油,主要安全風險為“爆炸、火災、中毒”。 5)根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關于公布首批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工工藝目錄的通知》(安監總管三〔2009〕116號) 、《國家安監總局關于公布第二批重點監管危險化工工藝目錄和調整首批重點監管危險化工工藝中部分典型工藝的通知》(安監總管三[2013]3號)對項目工藝過程進行辨識,項目不涉及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工工藝。 6)按《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GB18218-2018)的規定進行辨 識,項目油罐區和加油區均不構成重大危險源。 2定性、定量評價結論 1)通過安全檢查表分析,對加油充電站的法規符合性、站址選擇、站內平面布置、加油充電工藝及設施、消防設施和給排水、電氣、防雷防靜電、報警和緊急切斷系統等單元進行逐項檢查,適用檢查項均合格,沒有不合格項。本次安全評價安全檢查表結論為合格。 2)通過預先危險性分析可知,該項目火災、爆炸和觸電會造成人員傷亡和系統損壞,是危險的;而其他危險程度均屬于臨界的。 3)通過對該項目危險度評價分析,項目油儲罐區和卸油區得分為17分,為Ⅰ級,屬高度危險。該站采用SF埋地罐雙層罐,密閉卸油,擬設置液位監測報警和泄漏檢測報警設施,儲油罐擬按二類防雷設防,其風險得到了有效控制。 4)通過作業條件危險性分析可知,該項目作業均在“一般危險”或“稍有危險”范圍,作業條件相對安全。 5)經安全條件分析評價得知: ①該項目經營過程采用的工藝技術不屬國家限制、淘汰、落后類工藝, 符合國家和地方政府產業政策與布局要求; ②該項目選址符合當地政府區域規劃; ③該項目選址符合相關法規、標準; ④該項目周邊無水源保護區、人員密集場所、自然保護區、基本農田、車站碼頭、軍事設施等,與周邊的建(構)筑物安全距離符合要求。該項目的設施分布和連續生產經營活動情況與周邊單位生產、經營活動或者居民生活活動之間影響不大;所設置的安全防范措施符合要求,科學、可行; ⑤當地自然條件對該項目有一定影響,包括雷電、地震危害等,項目擬按規范要求進行防雷防靜電設計、抗震設防; ⑥項目卸油、加油和充電技術、工藝成熟可靠; ⑦本次項目為改建項目,項目加油機、工藝管道等設備設施由正規廠家新購置,或利托的原有設施安全可靠。該項目的安全條件可滿足安全生產所需。 6)該項目的選址與平面布置、建構筑物條件符合安全要求,站內各建、構筑間的防火距離符合《汽車加油加氣加氫站技術標準》(GB50156-2021)及《電動汽車充電站設計標準》(GB/T50966-2024)的相關規定。 江西俊鑫煜加油站有限公司南昌縣八一鄉新武路南段加油站改建項目在以后的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和建設施工、安裝調試及生產運行中,如能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有關標準、規范,并合理采納本報告中安全對策、措施及建議,真正做到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的“三同時”,項目潛在的危險、有害因素可得到有效控制,風險在有效控制和可接受范圍內,符合三級加油站安全設立的安全條件要求。 | |||||
現場工作時間 | 2025.09.04 | 報告提交時間 | 2025.10.09 | |||
現場參加人員 | 劉良將(左一)、企業、吳小勇(右一) | |||||
現場 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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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評價單位 信息反饋情況 | 無 | |||||
江西俊鑫煜加油站有限公司南昌縣八一鄉新武路南段加油站改建項目安全條件評價報告(終稿)(已排版).pdf

